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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運作情形

公司治理公告

經113年12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委任 行銷部總監兼管理部經理林宣瑄 擔任公司治理主管。林宣瑄總監具備上櫃公司主管達三年以上經歷, 符合「上市/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」之公司治理主管適格條件。

主要職責

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、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、遵循法令,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等。

董事會與治理主管職責

一、協助董事執行職務、提供資料與安排進修
  •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及公司治理相關法規修訂,不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。
  • 編制重要財務與業務資料,提供董事所需資訊。
  • 定期安排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會議,瞭解財務與業務現況。
  • 依產業特性安排董事訓練課程。
二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
  • 覆核董事會重大決議之資訊發布,確保適法性與正確性。
  • 擬訂董事會議程,七日前通知董事並提供資料,會後二十日內完成會議紀錄。
  • 依法辦理股東會登記、通知、議事手冊、議事錄及章程或董事改選相關登記事務。
  • 依據法令修訂公司治理相關辦法,並定期提報執行情形。
三、維護投資人關係

視需要安排公司指定之單位或專人,與機構投資人或股東交流,使投資人能獲得充分資訊,評估公司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,保障股東權益。

四、防範內線管理辦法之落實

依規定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報公告前30日及各季財報公告前15日封閉期間交易股票。權責單位將於封閉期前透過電郵提醒,避免違規。

 本公司治理主管持續依規定參加進修課程,每年均完成法令要求之進修時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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