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英生物科技

不道德行為之檢舉制度作業辦法

不道德行為之檢舉制度作業辦法

▌提示:表格可 左右滑動
德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  
版本 第1版
不道德行為之檢舉制度作業辦法 制/修訂日期 108.04.26
制/修訂單位 總經理室
第 一 條 依據

為落實執行本公司道德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,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,特制定本辦法。

第 二 條 目的

建立公司組織內外部檢舉管道及管理制度,使本公司所制定之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得以落實執行,並確保檢舉人及相對人之合法權益。

第 三 條 受理單位

一、發言人:受理股東、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之檢舉。

二、稽核主管: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及客戶、供應商之檢舉。

第 四 條 檢舉管道

檢舉案件可以以「親身舉報」、「電話舉報」及「投函舉報」三種管道進行。

第 五 條 處理程序

一、匿名檢舉:匿名檢舉原則不處理,為所陳述之內容認有調查之必要者仍可分案處理,並做內部檢討之參考。

二、具名檢舉:受理單位應釐清檢舉意旨及具體事證,認為確有違犯法律或不道德、不誠信行為之虞者,應檢附事證報請總經理處理之。

三、本公司應以保密方式處理檢舉案件,並由獨立管道查證,全力保護檢舉人,檢舉人之身份將絕對保密。

四、檢舉人為同仁者,本公司保證該同仁不會因檢舉而遭受不當之處置。

第 六 條 公告實施

本辦法經提報董事會核准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本項管理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 一○八 年 四 月 二十六 日。